•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6 15:54:16 股吧网页版
皇氏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久安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久安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01 年 3 月 15 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
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 18 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西座 1001-1005,首席合伙
人为刘洛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久安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4 人,
共有注册会计师 98 人,其中 5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久安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 6,926.85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为 4,984.5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202.65 万元。2025 年度,久安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家数为 4 家,收费总额为 758.49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建筑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 家。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李松清,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久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多年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应专
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晓倩,202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久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多年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燕,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久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质量控制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多年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久安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针对独立性要求采取的防范措施包括制定有关独立性的政策和程序,建立了必要的监督及惩戒机制以促使有关政策和程序得到遵循。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久安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久安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需求。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前沟通。

(二)在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对 2025 年度审计情况、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在久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制的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

(三)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阅了
久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