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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5 20:05:38 股吧网页版
得利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

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利斯”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得利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15,29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3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5,199,993.1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8,141,698.54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7,058,294.56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1.529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57)。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
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计划 拟投入募集资
投资额 金金额

1 2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 咸阳得利斯* 39,634.10 39,000.00

2 得利斯 10 万吨/年肉制品加工项目 得利斯 32,847.51 32,000.00

3 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得利斯 17,722.19 17,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得利斯 10,520.00 9,705.83

合计 - 100,723.80 97,705.83

*注:咸阳得利斯指公司全资孙公司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7,064.26 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建设进度,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 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 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投资收益,实现闲置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 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及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 度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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