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方包含资产负债率超 70%的子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不超过 42,000 万元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8,0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现拟统筹安排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拟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为其提供担保,2025 年度新增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8,000 万元)。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起 12 个月内,除单独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外,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累计有效余额总额(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担保限额总额。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子公司及已设立或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担保额度,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 50%;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上市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为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担保
对象,届时公司应当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同时,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对子公司担
保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担保额度明细
新增担保额度
公司持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占最近一期归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属于上市公司 联担保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股东的净资产
比例
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100% 36.65% 7,251.35 注 10,000 4.31% 否
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100% 185.37% 1,000 3,000 1.29% 否
山东得利 山东同得利食品有限公司 100% 29.51% - 10,000 4.31% 否
斯食品股 诸城市同路热电有限公司 100% 69.30% - 1,000 0.43% 否
份有限公 山东得利斯彩印有限公司 100% 19.19% - 1,000 0.43% 否
司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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