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得利斯: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09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9 月 30 日下午 14: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以电话和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郑思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与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的股本变化情
况,公司注册资本由 635,375,290 元变更至 635,315,290 元。

因公司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食用农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厨具卫具及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规范化表述。

公司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将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
程》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在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各项治理制度中尚存的涉及公司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与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7 票、否决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7 票、否决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7 票、否决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7 票、否决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7 票、否决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7 票、否决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7 票、否决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7 票、否决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7 票、否决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7 票、否决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