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0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86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580,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1.7695%;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86 名,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580,9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769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 年 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2 月 5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
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5 年 2 月 15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五)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六)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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