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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09 17:35:43 股吧网页版
皖通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0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相应调整,同时对限售期表述进行完善,具体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调整前:

1、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7.16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调整后:

1、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5,418,994 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4,264,762 46,013.57

2 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 11,154,232 7,986.4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75,418,994 54,000.00

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75,418,994 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上限(股) 认购金额上限(万元)

1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4,264,762 46,013.57

2 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 11,154,232 7,986.4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75,418,994 54,000.00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3)限售期

调整前: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调整后:

若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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