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9 17:36:01 股吧网页版
皖通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0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6 月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6 年 6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形
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翔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相应调整,同时对限售期表述进行完善,具体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调整前:

1、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7.16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调整后:

1、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5,418,994 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4,264,762 46,013.57

2 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 11,154,232 7,986.4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75,418,994 54,000.00

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
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75,418,994 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上限(股) 认购金额上限(万元)

1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4,264,762 46,013.57

2 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 11,154,232 7,986.4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75,418,994 54,000.00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3)限售期

调整前: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