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本次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28,529,524 股(含本数),总金额不超过 92,027.14 万元(含本数)。其中,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腾云”)、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源荟智”)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本次发行前,黄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通过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90,025,330 股,占比 21.01%。黄涛先生拟通过西藏腾云、景源荟智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
股份数量,如果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黄涛先生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将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黄涛先生、西藏腾云、景源荟智已承诺,若本次发行完成后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发行对象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经股东会同意后,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西藏腾云、景源荟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会批准西藏腾云、景源荟智免于发出要约系本次发行的前提,如公司股东会最终未通过前述事项,则本次发行将相应终止。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报备文件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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