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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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23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鉴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注销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2,0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428,431,749 股减少至 428,409,749 股,
注册资本由 428,431,749 元减少至 428,409,749 元。现对《公司章程》
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序号 原章程的内容 修改后的内容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
42843.1749 万元。 42840.9749 万元。
第 二十 条 公 司已 发 行 的股 份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2
42843.1749 万股,均为普通股。 42840.9749 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经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相关人士代表公司就章程
修改事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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