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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20:28:24 股吧网页版
仙琚制药:仙琚制药未来三年(2027-2029年)股东回报规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7-2029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7-2029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原则

1、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建立公司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

2、公司未来三年(2027-2029 年)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一般以年度现金分红为主,也可以实行中期现金分红(半年度或季度)。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充分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发展情况,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1、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2、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3、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7-2029 年)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股利以及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三种。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
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在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大于零的情况下,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2027-2029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60%;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报股东会批准。

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计划是指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工程建设或购买设备、土地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

4、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本规划的调整周期: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应当结合本规划第二条的因素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确定是否
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现行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可以根据本规划第二条的基本原则,重新制定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2、相关决策机制: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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