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 A座 13 楼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申力先生因日程安排冲突,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由董事田华臣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并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86人,代表股份149,449,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64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71,271,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28%。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376人,代表股份78,177,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1,380 人,代表股份 64,264,23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10%。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方映华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520,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976%;反对 33,266,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593%;弃权66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0,335,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046%;反对33,266,347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649%;弃权66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04%。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115,861,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257%;反对 32,837,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720%;弃权750,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676,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349%;反对32,837,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969%;弃权750,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82%。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115,347,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817%;反对 33,350,447股,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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