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9:15至2025年6月12日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 A座 13 楼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申力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并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7,389,01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976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0,821,43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9390%。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56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567,58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37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56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7,519,241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 3.384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金川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4,788,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01%;反对1,852,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20%;弃权7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919,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515%;反对1,852,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11%;弃权7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74%。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4,812,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42%;反对1,856,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59%;弃权7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9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942,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365%;反对1,856,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49%;弃权7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85%。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4,815,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73%;反对1,852,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20%;弃权7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0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945,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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