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09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9:15至2025年9月30日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 A座 13 楼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申力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并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6,538,63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2526%。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1,233,63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1049%。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6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305,00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47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60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7,568,867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 4.673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杨尚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56,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751 %;反对17,743,2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748%;弃权70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0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586,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101%;反对17,743,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731%;弃权70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8%。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58,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774 %;反对17,725,7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562%;弃权7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588,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189%;反对17,725,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032%;弃权7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79%。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55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