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 A 座 8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黄申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 修正)》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外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10%,即不超过 82,274,060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将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权激励计划等
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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