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6 19:04:25 股吧网页版
英威腾: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证券代码:002334 股票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
光明科技大厦 A 座 8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黄申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 9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98,000 份股票期权;同时,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同意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人员)不满足行权条件的 2,577,6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前述情形合计应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 2,775,600 份。

关联董事田华臣、杨林、张清、杜玉雄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同意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2,682,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4.80 元/股。

关联董事田华臣、杨林、张清、杜玉雄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因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过程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相应变化,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