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2026 年 4 月
2025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高劲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爱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光宗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
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4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
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28
第五节 重要事项......4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2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58
第八节 财务报告......5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责任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5 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奥普光电 指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春光机所 指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
研究所
风华高科 指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禹衡光学 指 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
长光易格 指 长春长光易格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长光睿视 指 长春长光睿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长光辰芯 指 长春长光辰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奥立红外 指 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