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6-03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97.3846 万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
总数由 5,103,333,507 股变更为 5,102,359,661 股,注册资本由 5,103,333,507 元变
更为 5,102,359,661 元。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97.3846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177 名,授予日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 3,032,556.44 元。
3、2026 年 5 月 11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将依法办理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同意对未满足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要求的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以外的限制性股票以及 8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7.3846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6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于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异议。
3、2024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调整后的177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24年9月27日,授予数量为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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