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11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 股)发行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且已聘请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因此,为保持公司审计机构的一致性,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
2024 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 29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
业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 3.8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00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7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萍,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3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乐,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永,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3 份,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0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