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
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
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 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
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24 年,审计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 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8 日,第九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1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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