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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5 22:09:57 股吧网页版
海宁皮城:海宁皮城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6-011
券代码:524046.SZ 债券简称:24 皮城 01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亿元)的公司债券。现该公司债券即将到期,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补充营运资金、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战略发展需求及符合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继续注册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6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有关权利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

现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公司满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得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2、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关于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1)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2)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

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具
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
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票面利率及发行后涉及的利率调整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6、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1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到期债务、项目投资及符合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9、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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