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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5 22:09:59 股吧网页版
海宁皮城:海宁皮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6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期内能够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提名委员会:王进(主任委员)、黄征、杨大军

审计委员会:王保平(主任委员)、张洁、王进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进,男,汉族,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一级律师。1994年 8 月至今历任浙江长川律师事务所合作人律师、浙江英之杰世纪律师事务所合作人律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兼高级合伙人律师、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执委兼高级合伙人律师。同时兼任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
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现场/通讯方式)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7 7 0 0 否 1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未召
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第六届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确保公司管理层的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报告期内召开了 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

本人作为第六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审核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审计报告并及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潜在法律风险,防患未然。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上市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公开邮箱联系方式,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时间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从专业角度出发,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 15 日。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十分重视自身学习,经常查看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最新信息,不断加强学习。通过持续培训和学习,本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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