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6-010
债券代码:524046.SZ 债券简称:24 皮城 01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建立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考所处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实施期间若有重大变化,可根据公
司需求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审议流程调整方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对公司的作用与贡献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历史因素、区域因素及同行业经营者薪酬水平
确定,按月兑现。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法人股东委派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8 万元人民币(含税),按月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历史因素、区域因素及同行业经营者薪酬水平确定,按月兑现。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3、如涉及相关止付追索情况,公司应当遵循薪酬制度执行,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 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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