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1 22:21:40 股吧网页版
逼近1500元/克!1克旧金换1克新饰?当心这些猫腻
来源:中国经营报

K图 002345_0

  2026年1月20日,伦敦现货黄金强势突破4800美元/盎司关口,创下历史新高。受此带动,国内多家品牌黄金饰品零售价逼近1500元/克。

  在金价持续走高的背景下,不少品牌珠宝商纷纷推出“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中国经营报》记者实地采访了解到,各品牌置换规则不一:有的推出所谓“1∶1”置换,声称不限首饰、金条均可兑换;有的则要求消费者出具原始购买发票,且旧金仅能按一定比例抵扣新饰价款。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付一夫提示,消费者应先确认旧金称重、验金全程透明,明确损耗标准与计算方式,避免暗箱操作。核实添金比例、加工费、折旧费等收费项目,警惕“1∶1换购”实则强制增购的情况。优先选按克计价产品,避开一口价黄金,其克单价高,换购易亏损。换购前对比回收价与换购价,判断“以旧换新”与卖旧买新哪种更划算,并留存交易凭证,保障权益。

  “以旧换新”成风潮

  记者注意到,周大福、周大生、老庙、潮宏基(002345.SZ)等品牌商均推出“以旧换新”活动。

  某珠宝品牌店员向记者介绍:“旧首饰、金条都可以拿来换。例如,用10克的旧金换一件15克的新首饰,顾客需要额外支付5克的金价。此外,旧金在兑换过程中会计算一定损耗,加工费也需另行计算。”

  潮宏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金价高企的当下,消费者也会有‘以旧换新’需求,行业很多品牌都推出此项业务,我们的做法应该跟大多数差不多,就是要求换购的新产品要高过旧货一定比例。”

  对于商家热衷推广“以旧换新”的原因,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金银分会副秘书长、山东招金金银精炼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梁永慧分析,主要是出于盘活市场存量、带动消费增量、提升商家竞争力等方面考虑。

  梁永慧指出,首先是吸引市场潜在客户。金价高企导致首饰消费需求下降,通过“以旧换新”可以吸引家中有闲置旧金的潜在客户,提升门店客流量,带动门店整体销售,是商家低成本获得客流的有效手段。

  其次是降低成本,赚取加工利润,商家“以旧换新”可将旧首饰回收加工为新首饰,降低对原料的依赖和资金支出,缓解金价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赚取稳定的加工利润。

  再是创造多重盈利增长点。“以旧换新”会激发客户增量需求,如10克旧金换15克新饰,需额外支付5克金价与加工费用,会形成增重消费与收益,形成新的利润来源,同时可能产生连带销售效应,如顾客进店换金时被新产品、新工艺首饰吸引,甚至首饰保养等附加服务,易产生额外消费或非金饰品消费,也有利于提升销售业绩。

  此外,从循环角度考虑,周大福珠宝集团发言人表示,周大福珠宝将优先采用再生贵金属,其中一项重点计划是2025年起推出以100%再生金制作的产品系列,并逐步提高再生金在其他产品组合当中的应用,以实现减少依赖新开采贵金属的目标;并正在与国际及本地行业协会和相关机构合作研究,制订再生金首饰标准。

  换购前应做足功课

  尽管“以旧换新”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但各商家的活动规则存在差异,需要消费者仔细甄别。

  付一夫指出,对于消费者而言,“以旧换新”可盘活闲置旧金,以较低成本更新款式,满足消费者需求;同时也可以延续黄金资产价值,规避直接抛售的踏空风险;而相较直接购新,“以旧换新”可以节省部分成本,部分活动可实现等价换购,性价比更高。

  不过,北京财富管理行业协会特约研究员、内蒙古财经大学校外硕导杨海平指出,黄金“以旧换新”的业务规则透明性较低,不同的商家业务规则差异性较大,部分商家收取的费用名目繁多。这就需要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也需要市场监督部门出手予以规范。

  对消费者而言,在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时,应注意什么?

  梁永慧建议,一是与商家了解“以旧换新”规则,如是否有品牌金限制、是否对非自有品牌要求更高的添金比例,警惕隐性消费。

  二是与商家沟通旧金损耗情况,商家可能对旧金纯度、重量进行检测并收取损耗费,需提前确认损耗比例。

  三是核实加工费标准,加工费通常按新首饰重量或工艺收取,不同款式差异较大,避免隐性收费。

  四是补差价计算方式,确认补价是否基于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金价,以及是否包含品牌溢价,避免高溢价计算。另外,保留好相关凭证,在出现纠纷时可作为维权依据。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