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9:14:24 股吧网页版
柘中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6-03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形成有效决议。参加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共计40名,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4581.4625万份,占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已认购份额的62.65%。本次会议由董事会秘书李立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4581.462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朱梅红女士、杨海来女士、王坚先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6-03

股计划存续期一致。前述管理委员会委员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4581.462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 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 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 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的安排,以及参与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的安排;

4. 负责决策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 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协商接洽;

6. 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 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8. 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各期归属数量及弃购份额、被收回份额的归属;

9. 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处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10. 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延长;

11. 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2. 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或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
13. 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4581.462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6-03

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