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情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如需调整将重新履行审议披露程序。
(三)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岗位职责发放基本薪酬,按年度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或岗位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发放绩效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另行发放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人民币 20 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四)高管薪酬方案
根据岗位职责发放基本薪酬,按岗位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发放绩效薪酬。非高管岗位的董事,因其岗位的重要性或特殊性,比照高管且结合岗位的具体特点制定考核方案。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与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专项奖励三部分组成,其中年度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50%。
薪酬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绩效考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执行。
4、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5、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准,上述方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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