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为公司 2025 年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对尤尼泰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尤尼泰在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保持独立性,公允表达了审计意见,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质量管理
尤尼泰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设计、实施和运行了有关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相关服务业务的质量管理体系,旨在为其在以下方面提供合理保证: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并根据这些规定执行业务;以及
(二)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业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向审计质量与执业技术部等部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尤尼泰制定了意见分歧处理与解决机制,在出现不同情形的意见分歧时,尤尼泰要求审计项目组按照事务所对应规定流程向更高级别合伙人咨询以寻求解决方案,直至形成一致的、适当的解决方案,只有意见分歧得到适当解决之后才能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本项目未发生意见分歧的情况。
尤尼泰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在签署审计意见之前,尤尼泰开展了一系列动态监控和辅导程序,按照执业准则和事务所质量管控政策对审计项目的质量进行把控:项目组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与项目合伙人组成审计项目组三级复核机制,完全独立于项目之外的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再进行复核并及时反馈独立意见。尤尼泰委派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对审计项目组在审计中持续监督和指导,并进行独立客观的复核审计工作,强化审计质量复核的精细度和适时性,确保公司财报审计的全流程都得到有效的质询和审视。
尤尼泰设有专职团队,基于风险导向开展项目层面的监控及督导活动,识别质量问题及风险,执行根源分析,实现持续优化和改进。项目层面的监控及督导活动主要包括业务进行中的监控辅导,以及针对已完成项目的业务质量检查。
二、人员资源配置
尤尼泰为 2025 年度公司审计服务配备了专业审计团队骨干成员,组成专属工作团队,人员配备合理、充足,核心团队成员相对稳定且具备多年证券和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在审计服务期间,尤尼泰已严格遵守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及独立性政策的要求。
三、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尤尼泰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尤尼泰根据公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涵盖有关信息安全、保密的政策和管控措施。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尤尼泰能够遵守公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使用和储存从公司获得的信息和数据,对公司敏感信息予以妥善管理,未出现公司信息泄露事件。
四、审计工作方案及执行
尤尼泰根据公司内部环境外部监管重点,结合最新经济形势、准则变化及监管动态开展了风险评估及识别,制定了以风险为导向的全面、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范围覆盖充分,涵盖了公司重要业务及关键风险点和重点审计领域,实施了恰当、有效的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尤尼泰与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综上经评估,本公司认为,尤尼泰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在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保持独立性,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公允表达了审计意见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机构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统称尤尼泰)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的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应有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于 2025 年 10月 27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 2025 年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026 年 3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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