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 次 会 议 的 通 知 已 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 在 《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发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6年05月14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尹红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和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65人,代表股份307,367,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46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0名,代表股份286,022,426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740%;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455人,代表股份21,345,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27%。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03,54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72%;反对3,721,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8%;弃权9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67,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720%;反对3,721,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233%;弃权9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7%。。
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3,567,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37%;反对3,701,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43%;弃权9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87,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535%;反对3,701,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17%;弃权9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7%。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3,532,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22%;反对3,743,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1%;弃权9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51,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082%;反对3,743,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155%;弃权9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3%。
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03,567,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36%;反对3,713,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1%;弃权8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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