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张晓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执业律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2006年至2015年就职于南通司法局。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出席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坚持审慎履职原则,主动向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会议议题背景、具体内容,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议案逐一细致审阅,重点核查议案合规性、合理性及对公司发展、股东权益的影响,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应出席 现场 以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
独立 缺席 出席股
董事会 出席 式参加会 出席 两次未亲
董事 次数 东会次
次数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
姓名 数
事会会议
张晓
6 1 5 0 0 否 3
梅
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阅与分析,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与探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策过程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相关议案内容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本人 对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亦未出现反对 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共计参加1次会议,了解公司2025 年三季度生产经营情况及内部审计情况,审阅了2025年三季度财报。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共计参加1次会议,认真审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2025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共计召开3次会议,对高级 管理人员年薪进行考核,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会议主 要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必 要性及定价合理性进行重点核查,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
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经审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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