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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1 16:46:43 股吧网页版
北京科锐: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2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5-049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利。公司现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0,593,992股,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总股本542,331,351股减去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30,593,992股为基数计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15,352,120.77元。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距离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2,331,35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0,593,992股后的511,737,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8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43 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08*****917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0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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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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