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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5:56:42 股吧网页版
北京科锐: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成立于 1986 年,于 2012 年度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10 年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0 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公司启动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合计 100 万元。

二、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风险承担能力进行了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 年 4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5 年 12 月 1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
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听取了签字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5 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的报告(计划预审阶段),双方在会议上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范围、时间表、审计重点和人员安排等事项充分交换了意见。

2026 年 4 月 24 日,信永中和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了年报审计工作结果。
会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信永中和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结论和关注事项进行了反馈。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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