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8 19:25:21 股吧网页版
顺丰控股: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9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5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了促进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控股”、“公司”、“上市公司”)同城业务长远发展,实现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的良性互动,2026年5月8日,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杭州顺丰同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顺丰同城,证券代码:09699.HK)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顺丰同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同城”)签署了《苏州小雨成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苏州小雨成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主要投资于智能、低碳及新能源、物流科技相关以及本地生活新机遇相关等领域的非上市企业。基金目标规模为人民币7亿元。截至目前基金已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4.36亿元,其中深圳同城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13亿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经过董事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

1、名称:厦门小雨清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H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赵永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7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UE4276F

8、控股股东:上海远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9、实际控制人:赵永

10、主营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11、厦门小雨清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雨清风”)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73519。

1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

小雨清风是本次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小雨清风与参与设立基金的投资人厦门拙朴致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小雨清风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13、经查询,小雨清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其他投资人情况

(一)厦门拙朴致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厦门拙朴致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拙朴致远”)
2、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H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远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2年7月7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W17X56A

8、实际控制人:赵永

9、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拙朴致远是本次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拙朴致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11、经查询,拙朴致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卫青

1、姓名:卫青

2、证件号码:12010619********10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卫青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4、经查询,卫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刘冬梅

1、姓名:刘冬梅

2、证件号码:42282219********41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刘冬梅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