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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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或订立任何协议以作出任何该等事宜的邀请,亦不被视作收购、购买或认购任何证券的要约邀请。
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可直接或间接於美国分发或刊发。本公告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於美国或在未有根据当地证券法例登记或取得资格前作出有关要约、邀请或出售即属违法之任何其他司法权区要约出售或邀请购买任何证券。本公告所述证券并未及将不会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经 修 订 )(「 证 券 法」)登记,亦不得在美国境内发售或出售,惟获豁免证券法登记规定或毋须遵守证券法登记规定之交易除外。因此,证券仅会根据证券法S规例在美国境外作离岸交易发售及出售。
SF HOLDING INVESTMENT 2023 LIMITED
(於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於2026年到期的2,950,000,000港元零息有担保可换股债券
(债券代号:5724)
由
S.F. HOLDING CO., LTD.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936)
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担保
调整於 2026年到期的 2,950,000,000港元零息有担保可换
股债券之转换价
兹提述(i)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10日及2025年7月11日有关於2026年到期的2,950,000,000港元零息有担保可换股债 券(「 债券 」)的 公告(「可换股债券公告 」);(ii)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有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的公告(「中期股息公告」);及(iii)本公司日期为2026年5月8日有关( 其中包括)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投票结果公 告(「投票结果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所有词汇与可换股债券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中期股息公告所公布,董事会宣派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每10股人民币4.6元的普通中期股息,记录日期为2025年9月15 日(「2025年中期股息」)。由於派付2025年中期股息仅导致当时生效的转换价调整幅度少於百分之 一(「微小调整」), 根据债券的条款及条件(「 条款及条件」),(i)并无就微小调整对转换价作出调整,及(ii)该微小调整应结转并在随後任何转换价调整中予以考虑。诚如投票结果公告所公布,股东已批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10股人民币4.3元的普通末期股息(「2025年末期股息」)。2025年末期股息的记录日期将为2026年5月18日(「H股记录日期」)。根据条款及条件,派付2025年末期股息将导致转换价作出调整。
因此并假设於H股记录日期或之前并无发生其他可能触发调整转换价的事件,转换价将因向股东派付2025年中期股息及2025年末期股息而由每股H股48.47港元调整至每股H股47.43港元(「 调整 」)。 有关调整将於2026年5月19日( 即紧接H股记录日期之翌日)生 效。
除调整外,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
於本公告日期,本金总额为2,950,000,000港元的债券尚未转换。紧随调整後及假设尚未转换债券的本金总额维持不变,本公司於按经调整转换价每股H股47.43港元悉数转换尚未转换债券时发行的转换股份数目上限将为62,196,921股H股,相当於:
(a) 较根据初始转换价每股H股48.47港元可转换的转换股份60,859,250股增加
1,337,671股转换股份(「额外转换股份」);
(b) 於本公告日期现有已发行H股数目的约25.92%及本公司现有已发行总股本
的约1.23%;及
(c) 於悉数转换债券时,经发行转换股份扩大後已发行H股数目的约20.58%及
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约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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