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丁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丰控股”)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丁益,女,1964 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本人拥有丰富的金融管理经验,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讲师,中国人保(601319.SH、1339.HK)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助理,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通威股份(600438.SH)董事,华夏银行(600015.SH)、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顺丰控股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顺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顺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法律法规中对于担任顺丰控股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丁益 9 3 6 0 0 3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及股东会。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报告期内出席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同时在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委员。2025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表决结果
1 2025 年 3 月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 赞成
27 日 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2025年6月9 审议《关于注销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 《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 赞成
日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审议《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 股)(草案)及其摘要》《公
3 2025 年 8 月 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 股)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赞成
28 日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 股)相关事宜的
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4 2025 年 9 月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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