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
丰控股”或“本公司”)前身为马鞍山市鼎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
鼎泰科技”),是由刘冀鲁等 11 名自然人和马鞍山市鼎泰金属制品公司工会以货币
资金出资方式于 2003 年 5 月 13 日发起设立。马鞍山鼎泰科技于 2007 年 10 月 22
日正式变更为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新材”),后于
2010 年 2 月 5 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于 2016 年 12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鼎泰新材进行了一系列的重大
资产重组,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
完成后,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成为本公司的母公司
及最终控股公司。
于 2024年 11月27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
牌并上市交易。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 5,039,430,409 股,每股面值 1 元。明德
控股为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控股公司。王卫为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本公司的注
册地和总部为广东省深圳市。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开展的经营业务为:国内、国际快递服
务(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普通货运服务;大型物件运输服务;冷藏车运输服务;
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业务服务;城市配送服务;供应链解决方案咨询服务;国内、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服务;航空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物业租赁服务;实业投资
等。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顺丰同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主
要从事同城即时配送服务。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KLN Logistics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KLN”)是香港联交所主
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综合物流以及国际货运代理等服务。
纳入本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一级和二级子公司详见附注六(1)。本报告期间本集团合
并范围的变动详见附注五。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批准报出。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业务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及合同资
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附注二(10))、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二(11))、投资性
房地产的计量模式(附注二(13))、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摊销(附注
二(14)、(17)、(28))、开发支出资本化的判断标准(附注二(18))、长期资产发生减值
的判断标准(附注二(20))、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附注二(26))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
见附注二(30)。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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