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7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A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 A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2025 年第 1 期 A 股
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将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止,同时将回购股份用途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一、A 股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 1 期 A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
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 元/股1,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拟推出的 A 股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资金状况以及股
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第 1 期 A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股份
1 因公司实施 A 股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9 月 16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59.10 元/股。
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并将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董事会审议
通过调整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 2025 年 4 月 28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 A 股股份 61,809,189 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24 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股数占公司总股本 1.2%。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变更 A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说明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2025 年
第 1 期 A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 30 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将回
购实施期限延长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止,同时将回购股份用途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原回购方案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本次变更 A 股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回购股份方案的变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2025 年第 1 期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 A 股股票将
被注销,相应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最终注销股数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为准。
四、本次变更 A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决策程序
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 A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中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他变更内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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