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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9:53:41 股吧网页版
顺丰控股:关于2026年H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自愿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8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 H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自愿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 H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维护股东权益,增强投资
者信心,董事会根据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予
董事会回购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以下简称“一般性授权”)以及拟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提请股东批准的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以下简称“新授权”),推出回购总金额不超过港币 5 亿元的 H 股回购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维护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 H 股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计划回购公司 H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 H 股股份将作为库存股持有。

(二)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港币 5 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资金。

(三)回购股份价格

按《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 H 股回购的每日回购价格不高于该回购
日前 5 个交易日 H 股平均收市价的 5%或以上,具体将视市场情况而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数量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于 H 股回购一般性授权/新授权获通过之日的
已发行 H 股总股份(不包括 H 股库存股(如适用))的 10%。

(五)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3、一般性授权结束日,若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新授权,则延长至新授权结束日。

(六)回购股份后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 H 股股份将作为库存股持有,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后续所需授权进行处置,即在完成本次回购并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含二级市场出售)或注销,也可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用途,并将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及公告程序。

(七)对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H 股回购将取决于市场情况及遵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新授权尚待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批准。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保证任何 H 股回购的时
间、数量或价格。建议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公司证券时审慎行事。
三、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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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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