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18:58:23 股吧网页版
天娱数科: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晋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天娱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晋刚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天娱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自 2025 年 10 月就职以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余晋刚,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华南理工大学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广东省重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本科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硕士和博士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在美国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攻读博士学位之前,在中兴通讯、北电网络等业界知名企业担任产品研发工程师。任现职期间,在国家工信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借调,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研究领域为计算机视觉与模式识别、医学图像分析。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 任职期间 任职期间 任职期间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次)
(次) (次) (次)

2025 年度,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 22 项议案,除回避表决
议案外,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况。在会议当中,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 任职期间 任职期间 任职期间

独立董事姓名 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 (次) (次) (次)

余晋刚 1 1 0 0

2025 年度,对于股东会的资料,本人均提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如有疑问便会及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股东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有相应的议事规则。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依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组织召开并出席会议,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健全公司内控体系。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出席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履行独立
事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在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完整,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二)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管

2025 年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