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破产重整处置公司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破产重整处置公司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2021 年 11 月 29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裁
定受理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赫美集团”)及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浩宁达”)、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商业”)的破产重整,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公司及惠州浩宁达、赫
美商业的重整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法
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全资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
2. 2021 年 12 月 29 日,深圳中院裁定批准了赫美集团、惠州浩宁达、赫美
商业的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8)、《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9)。
3. 2021 年 12 月 31 日,深圳中院裁定赫美集团及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
赫美商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一、交易概述
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重整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及公司财产变价方
案,对重整计划确定的非经营所需资产即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北路高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破产重整处置公司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发东方科技园的厂房、公寓合计 90 套房产在京东拍卖平台进行处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
登的《关于破产重整处置公司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处置资产过户情况
近日,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北路高发东方科技园的厂房、公寓合计 90 套房产已完成税费缴纳及过户手续,公司管理人账户已收到竞买人深圳市尧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价款 7,364.93 万元,公司前述房产处置事项已经全部完成。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资产系公司有财产担保债权的破产财产,处置该等资产有利于清偿公司债务,减少负债,本次资产处置实现处置收益 7,137.90 万元,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最终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本次重整资产处置完成过户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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