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玉敏,1958 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
教授,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导师、MBA 导师,1982 年 1 月参加工作,2018 年 9 月
退休。现任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 月 4 日起,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
情况
任职期间报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告期内会议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次数
李玉敏 8 8 0 0 3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意见
《关于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公
2025 年 4 月 27 日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同意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 年 12 月 15 日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议事规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李玉敏 4 4 1 1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主持召开 4次会议。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审报告及公司定期报告、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核,督促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并根据会议决议结果将部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加 1次会议。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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