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控制,降低融资成本,控制融资风险,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的间接融资行为,主要包括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对外融资工作,各级机构财务部门为具体办理部门。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融资管理原则、目标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融资活动应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公司融资管理遵循以下管理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公司融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统一性原则:公司对融资实行统一管理和控制,对融资进行风险控制;
(三)安全性原则:权衡资本结构对企业稳定性等工作可能带来的影响,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
(四)效益性原则:公司应当合理采用融资方式,提高融资资金的效益性,兼
顾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
(五)适量性原则:公司融资活动以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要为宜,统筹安排,合理规划;
(六)授信原则:公司根据经营风险大小、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及现金流量状况,合理确定公司融资额度,统一进行年度授信。
第六条 公司融资管理的控制目标
(一)保证融资活动在发生前必须得到适当的审核;
(二)保证融资业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三)保证利息的合理计提及及时支付;
(四)不同岗位实施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五)保证融资相关记录完整、及时、准确。
第七条 岗位设置的原则
(一)融资方案的拟定与决策分离;
(二)融资合同或协议的订立与审核分离;
(三)与融资有关的各种款项偿付的审批与执行分离;
(四)融资业务的执行人员与相关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五)融资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分离。
第八条 财务部的职责
(一)负责拟定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二)拟定公司财务战略并就融资战略事宜做出规划;编制公司年度融资预算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动态识别融资业务风险,对其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报请公司授权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融资风险的控制工作;
(四)加强与银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和其他资金提供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尽可能打通多维的融资渠道,实现多渠道低成本最优化融资;
(五)针对重大融资事项,提出融资方案,并针对方案进行评估及优化;
(六)公司财务部是公司融资的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公司银行贷款、还款事宜,并负责相关融资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
(七)按公司授权进行融资过程的谈判、合同拟订、合同签订;
(八)指导并监督下属单位的融资工作;
(九)建立融资业务考核体系,并实施考核工作;
(十)促成公司融资业务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十一)其他融资管理工作。
第九条 审计监察部的职责
(一)根据已识别的重大融资风险及提出的解决方案,进行动态跟踪和监督融资事项的风险控制工作;
(二)检查融资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以及涉及融资事项的授权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检查融资决策执行、合同执行情况及对融资过程进行审计监督,及时发现融资活动中的违规、损害公司利益事项,并进行纠正、处罚和建议;
(四)对融资效果进行评价;
(五)复核融资业务的会计处理,检查信息披露情况。
第十条 融资业务的职务分离
(一)融资计划的编制人与审批人分离;
(二)负责利息的计算及会计核算人员与支付利息的人员分离。
第三章 实施与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融资活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融资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融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融资活动做出决策。公司其他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