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9 20:21:58 股吧网页版
富临运业:《营运车辆采购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营运车辆采购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营运车辆采购工作,满足经营需要,防范采购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7 号—采购业务》以及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条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采购业务应当关注的风险

(一)供应商选择不当,采购方式不合理,授权审批不规范,导致采购车辆质次价高,出现舞弊或遭受欺诈;

(二)采购验收不规范,付款审核不严,导致采购车辆配置差异、资金损失、信用受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全资公营车辆以及出租车、公交车、租赁车的采购。

第二章 车辆采购小组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成立营运车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车辆采购小组”),全面负责车辆采购工作,由公司相关领导,生产运营部、车辆技术管理部、财务部相关人员,所属采购企业车辆技术负责人(或以上人员)组成。成员数应为 3 人及以上奇数构成。
第五条 岗位设置原则

(一)请购与请购审批岗位相分离;

(二)询价与供应商确定岗位相分离;

(三)采购合同的谈判与审批岗位相分离;

(四)采购、验收、仓储与相关的会计记录岗位相分离;

(五)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岗位相分离。

第六条 生产运营部的职责

(一)编制年度采购预算、采购计划,确保满足公司经营需要;

(二)对采购业务流程执行的合规性进行全面监督;

(三)负责采购合同的拟订及合同执行监控;

(四)负责对采购管理相关岗位的监督、控制和管理。

第七条 车辆技术管理部的职责

(一)负责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营运车辆采购业务,确保符合公司营运车辆采购相关制度;

(二)对营运车辆购置前的技术参数、类型等级、与道路适应性等进行审核评估;
(三)负责所需营运车辆采购的调查、询价、议价、比质、比价及采购组织等工作;
(四)构建“合格供应商备选库”;

(五)检查和评价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各项风险,并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八条 财务部的职责

(一)根据经审批的采购预算、采购计划对公司采购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财务监控,对采购业务流程执行的合规性进行全面监督;

(二)审核年度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

(三)审核预算外及计划外采购项目;

(四)对公司格式化采购合同、战略合作协议中涉及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核。

第九条 所属企业的职责

(一)编制本单位采购计划;

(二)提出采购申请,并对采购申请内容及提交的技术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三)参与采购标的的调查、决策和合同的拟订、签署等相关工作,并提出其恰当的建议和意见;

(四)负责采购合同具体执行及营运车辆验收工作,并对其验收行为负责。

第十条 监督部门及职责

(一)行政部(法务专员)作为中立方,不进入车辆采购小组,但对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法务指导,其主要职责为:

1、参与格式化采购合同的拟订,并提出修改建议;

2、对采购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建议;

3、对采购法律文件、采购合同进行审查并提出恰当的建议;

4、对采购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

5、对采购合同违约事项进行交涉、协商、诉讼及公司利益维权;

6、负责采购合同变更、解除以及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权利及利益维护性的审查、监督并提出恰当的建议。

(二)审计部门的职责

1、负责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对采购全过程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监督;

2、定期或不定期对采购风险进行检查、评价,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

3、对审查、检查发现的采购违规事项提出纠正、处罚和问责的建议。

第三章 采购计划

第十一条 公司年度采购计划按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平衡、审查、评估、决策。所属企业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年度采购计划,并经公司预算管理部门统一平衡后,形成公司年度采购计划。

第十二条 公司生产运营部、车辆技术管理部应对所属各企业具体采购计划的执行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公司原则上不予执行临时采购申请,各单位确因紧急或预算外需要而必须启动临时性采购申请的,应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准,报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