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审慎、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邓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生,深圳市人,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以来先后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同时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对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是否连
本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董 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事 期应参 席董事 方式参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 东会次
姓名 加董事 会次数 加董事 会次数 数 参加董 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
议
邓超 5 1 4 0 0 否 1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股东会 4 次,董事会会议均以现场与
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未对公司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本人均严格按照相关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有效促进了董事会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相关会议并对需披露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3、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 年,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及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及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合规性、财务状况及内控制度的完善,督促审计机构按时完成年审工作,确保年报的及时、准确、高质量披露。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回应投资者关切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6、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现场调研等形式,现场考察深入关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控管理、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相关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对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会前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有关介绍,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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