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6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1 年 06 月 25 日
审计机构名称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鹏盛 A 审字[2021]30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庾自斌、方鹏翔
审计报告
鹏盛A 审字[2021]30号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讯集团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北讯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
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
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多项重大不确定性
北讯集团公司2018年度、2019 年度、2020年度连续三年亏损,其提供的三年
账面亏损额超49 亿元。其提供的截至2020 年12 月 31 日已逾期债务超51亿元。北
讯集团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存在大量未结诉讼,大量银行账户、子公司股权以
及部分工程物资被冻结,部分子公司的房产被拍卖、库存物资被查封等;无力支付
基站租金及电费,其运营的基站大面积下线被迫停止提供网络服务,电信板块业务
已处于停业状态。
上述事项表明,北讯集团公司存在多项对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不
确定性,虽然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及十三、(三)中披露了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疑虑的原因和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我们未能就北讯
集团公司与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措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对其自
报告期末起未来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做出判断,因此我们无法判断管理层运用
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严重失效
北讯集团公司因债务违约涉及大量诉讼,大量银行账户冻结,欠发职工工资、
停交员工社保,人员严重流失,包含多个重要岗位在内的岗位人员严重缺失,北讯
集团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严重失效,无法有效降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预计负债、或有事项等项目的错报
风险。我们无法执行有效的函证、监盘、访谈、原始单据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相关财务报
表项目是否存在重大错报,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作出调整建议,无法确定应调整的
金额。相关情况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
3、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无定论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四)、1立案调查”所述,北讯集团公司于 2020 年9
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
号:深证调查字【2020】20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
告日,该项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北讯集团公司
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三、其他事项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
[2021]552 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6 月 10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
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北讯集团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
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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