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1:53:29 股吧网页版
同德化工:关于对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 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对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296 号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报告文号:立信中联审字[2026]D-1462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

1、持续经营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同德化工公司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 113,809 万
元;流动负债中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相关的有
息负债合计 10.2 亿元。同德化工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8,028 万元,其中包括受限资金 3,573 万元。部分债务出现逾期,公司偿债压力较大,因债务逾期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上述事项或情形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同德化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同德化工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和部分应对措施,但化解债务的进度存在重大不确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296 号

定性,同德化工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未能充分披露消除上述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的切实措施。

2、在建工程减值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五)在建工程所述,截至 2025 年末,同德化工
公司在建工程原值 30.4 亿元,减值准备 9.1 亿元,账面价值21.3 亿元,2025
年末对在建工程计提了 9.1 亿元减值准备。我们获取了同德化工公司提供的在建工程相关的合同协议等财务资料,以及同德化工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在建工程减值测试的评估报告,我们对同德化工公司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了复核,并与评估机构进行了沟通,我们仍无法就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商誉减值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九)商誉所述,截至 2025 年末,同德化工公司
子公司对阳城国泰投资形成的商誉原值 1,599 万元,账面价值 1,599 万元。我们获取了同德化工公司提供的对阳城国泰股权投资的协议、决议等财务资料,以及同德化工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报告,我们对同德化工公司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了复核,我们无法就商誉减值测试依赖的重大假设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部分供应链业务款项的商业合理性与可收回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及五、(四)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同德化工公司个别子公司对外开展供应链业务,形成对沂南县广源石业有限公司、湛江市灏桐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乾丰行矿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飞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梧链控(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项合计 7,734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往来款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账面价值为零。
截止本报告日,基于我们所获得的信息及已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对上述供应链业务的商业合理性、相关往来款项的可收回性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5、部分对外投资的商业合理性与可收回性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296 号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长期股权投资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同德化工公司子公司同德(沂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沂南基金”)对山东祎禾铁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新材料公司”)的投资成本为 1,665.00 万元,实缴出资比例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