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莉君)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作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莉君:女,1974 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现为中国社科院法学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2018 年 1 月入选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专家;2023 年 10 月,取得仲裁员培训合格证书。目前兼任中国案例法协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 3 次是现场+通讯会议,5 次
是通讯会议;本年度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会。
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议
王莉君 8 2 6 0 0 否 0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参加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业绩考核达成情况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需要召开提名委员会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了解和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除参加会议外,还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运营状态,积极关注行业内与公司有关的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经营提供合理化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治理相关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通过参与公司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的机会,与投资者进行问答交流,帮助投资者更好的了解公司。
2、持续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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