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
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3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2025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其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年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议案,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不存在违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续
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且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2026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 2025 年
年审工作进行了第一次沟通,签字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范围、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关键审计事项、审计重要风险等内容进行了初步汇报,审计委员会对其中需要关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并督促年审会计师按照时间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3、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认真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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