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张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江,男,198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本科学历,工学学
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山东省机械设计研究院行发中心副主任、山东省铸造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兼任中铸协兼职副秘书长、中铸协青年企业家分会副会长、《铸造技术》杂志编委会委员、《特种铸造及有色合金》杂志编委会委员等职务。现任山东省铸造协会秘书长、中铸协青年企业家分会副会长、山东省机械设计研究院行发中心副
主任。自 2023 年 8 月 3 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2025 年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 4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均亲自出席会
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实际
出席 3 次;及时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应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实际
出席 1 次;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行了研究,并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了合理意见。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 1 次,实际出席 1 次;参与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充分发挥委员的工作职能,促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工作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
议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5、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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