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孙德坤)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孙德坤,男,197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大专学历,注册
会计师,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先后供职于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任山东昊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主任会计师;烟
台同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烟台德永税务师有限公司总经理。自 2023 年 8 月 3
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兼职情况:2023 年 8 月至今任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履行了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所有议案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4 4 2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在任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依照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实际出席 3 次;
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好主任委员的职责。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监督、核查的职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多次就年审计划、审计重点、重要审计事项、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程序及有效性、审计结果等关键审计工作进行面对面的深入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
议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故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在年报披露前,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审计总结的汇报并发表意见,并积极与年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证券部沟通。通过上述方式,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
5、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到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参观车间生产情况,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定期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及财务部门、董秘等管理层人员进行沟通;重点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
三、2025 年度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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