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执业记录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5,4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1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035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7家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171.7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0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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