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6-2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二十楼会议室。
(三)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包晓茹女士
(六)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 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7人,代表股份238,980,2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413%。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00,884,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59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33人,代表股份38,095,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15%。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3人,代表股份5,683,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2人,代表股份5,595,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61%。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802,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6%;
反对1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弃权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757,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6%;
反对1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8%;
弃权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60,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728%;
反对 17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3%;
弃权 5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79%。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821,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6%;
反对 8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1%;
弃权 7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3%。
4、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528,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8%;
反对 18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9%;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